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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契約期滿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及合作情況再與廠商續約1次,以2年為限。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或法人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未欠繳營業稅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全省配送且中央倉儲至少300坪具備300棧板儲位以上,區域配送倉至少100坪具100棧板儲位以上,並提供倉庫合法使用地目之證明文件。送貨車輛10輛以上,並提出合法申設運輸許可文件及營業車使用執照。倘非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等證明文件供審查,惟簽約後得標廠商應有送貨車量10輛以上可供履約配送。
低溫倉儲設備功能相容性,冷藏庫具有制冷裝置,可維持庫內溫度於4℃以下,且能維持產品品溫於7℃以下 0℃以上之能力的儲存庫,凍庫具有制冷裝置,可維持庫內溫度於-23℃以下,且能維持產品品溫於-18℃以下之能力的儲存庫,冷凍與冷藏車輛於提貨及送貨途中(在無打開車門裝卸貨時)應維持商品冷凍溫度零下18℃以下,冷藏溫度-1~4℃,且須備有行車溫度紀錄器可供查證(其他詳見投標須知第六十七條)。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