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行政組
電子郵件信箱
a03868@taisuga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3樓(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3樓大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行政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指定開工日起至117年12月2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勞動部「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指導要點」,驗證機構須為通過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署主管機關(勞動部)委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ISO 45001與TOSHMS驗證機構,且核發認證之證書需具符合標案的驗證類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勞動部「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指導要點」,驗證機構須為通過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署主管機關(勞動部)委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ISO 45001與TOSHMS驗證機構,且核發認證之證書需具符合標案的驗證類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基本資格:
(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無欠繳稅者。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者。
(4)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5)通過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署主管機關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ISO 45001及TOSHMS驗證機構。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為不合格標。
(4)ISO 45001與TOSHMS驗證機構證明:依勞動部「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指導要點」,驗證機構須為通過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署主管機關(勞動部)委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ISO 45001與TOSHMS驗證機構,且核發認證之證書需具符合標案的驗證類別。
(5)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電子投標者,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檢附該案領標電子憑據檔案,免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由機關視個案情形勾選,未勾選者為█得。)。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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