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70D000611 已決標公告

仁德工商綜合區環境清潔維護勞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家聲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10,000
原始預算
$ 980,000
底價金額
$ 9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30.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璋銘
聯絡電話 (06)2155740#602
機關代碼 3.13.30.98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聯絡人 謝璋銘
聯絡電話 (06)2155740#602
傳真號碼 (06)2140802
電子郵件信箱 t540016@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續約次數為一次,期間以一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263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06巷12弄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07 17:00
開標時間 109/05/08 10:00
開標地點 70263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06巷12弄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63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06巷12弄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5月16日至110年5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之清潔業廠商。 2.最近一年無欠繳稅者。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票紀錄者。 4.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5.廠商應具有承做本招標標的之能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應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應有環境清潔美化、或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主管機關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璋銘
聯絡電話
(06)2155740#602
機關代碼
3.13.30.98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聯絡人
謝璋銘
聯絡電話
(06)2155740#602
傳真號碼
(06)2140802
電子郵件信箱
t540016@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續約次數為一次,期間以一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263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06巷12弄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07 17:00
開標時間
109/05/08 10:00
開標地點
70263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06巷12弄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63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06巷12弄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5月16日至110年5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之清潔業廠商。 2.最近一年無欠繳稅者。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票紀錄者。 4.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5.廠商應具有承做本招標標的之能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應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應有環境清潔美化、或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主管機關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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