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H026082 已決標公告

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80,000劑(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珂昇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0
原始預算
$ 1,840,000
底價金額
$ 1,760,000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30.9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博文
聯絡電話 (06)6223233#291
機關代碼 3.13.30.95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營繕及採購組
機關地址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聯絡人 鄭博文
聯絡電話 (06)6223233#291
傳真號碼 (06)6223236
電子郵件信箱 a63627@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完成後6個月內,雙方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計算,不另辦理議價。合計所需金額(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760,000元整(含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6/10
原公告日 115/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資料光碟、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6 14:00
開標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2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供應國產產品者須檢附工廠登記證(明)。供應國外進口品者免附。 2.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許可證之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名稱不同者,須提供代理授權書。 A. 動物用藥品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如為政府單位公函者,需提供產品規格證明、原裝進口產品證明及產地證明文件。 B.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 3.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供應國產產品者,除檢附工廠登記證(明)外,亦須提供GMP、cGMP、PIC/S GMP或WHO GMP藥廠證明文件,如提供政府單位檢查結果公函者,其檢查結果應為P級藥廠。 依動物用藥品製造廠優良藥品製造檢查作業要點,各GMP的定期檢查頻度如下,請提供最近一次檢查結果證明文件或政府單位公函佐證。 (一) GMP:每二年至少檢查一次。 (二) cGMP、PIC/S GMP或WHO GMP:每三年至少檢查一次。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須為行政院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核准上市者,請檢附核准證明文件。 2.供應國外進口品者:須檢附政府機關核准進口與投標前1年內之進口報關文件;如前述文件之申請者或納稅義務人與投標廠商不同,投標廠商應另檢附其他足資證明合法供應關係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案詳細資格及規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及66條,補充規格文件如下: 採購標的之規格文件: 1.投標產品說明書或仿單: (1) 如文件為原文者請檢附中文譯文。 (2) 仿單應記載事項,皆依據農業部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12-2條規定。 (3) 須揭露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株型(Strain),勿僅顯示Mycoplasma Hyopneumoniae。 2.投標產品外包裝照片: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彩色影印,拍照說明與範例請參招標規範。 3.免費清運及回收藥品廢棄物切結書:動物用藥品容器於機關所屬畜殖場與飼料工場使用後,統一於每年年底由得標廠商負責免費清運及回收再利用(各廠商可聯合辦理),廠商投標時應提供並簽具切結書【切結書格式請見招標規範,請勿修改】。 二、本案其他須知詳投標須知第83條: (一) 投標廠商供應國外進口品者,如為原廠代理商則須於決標後3個工作天內提供原廠授權經銷文件影本。 (二) 本案另有動物用藥品得標廠商促銷、搭贈或其他優惠措施條款 及藥品檢驗力價或成分不足、或不符扣款辦法,詳見招標規範。 (三)本案如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如有投標廠商未到場者,將以傳真e-mail方式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依第51條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只通知該廠商),擇期進行上述作業,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本次更正招標公告補上傳招標文件:"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招標規範",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並記得填寫規範中"免費清運及回收藥品廢棄物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9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博文
聯絡電話
(06)6223233#291
機關代碼
3.13.30.95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營繕及採購組
機關地址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聯絡人
鄭博文
聯絡電話
(06)6223233#291
傳真號碼
(06)6223236
電子郵件信箱
a63627@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完成後6個月內,雙方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計算,不另辦理議價。合計所需金額(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760,000元整(含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6/10
原公告日
115/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資料光碟、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6 14:00
開標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2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供應國產產品者須檢附工廠登記證(明)。供應國外進口品者免附。 2.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許可證之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名稱不同者,須提供代理授權書。 A. 動物用藥品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如為政府單位公函者,需提供產品規格證明、原裝進口產品證明及產地證明文件。 B.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 3.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供應國產產品者,除檢附工廠登記證(明)外,亦須提供GMP、cGMP、PIC/S GMP或WHO GMP藥廠證明文件,如提供政府單位檢查結果公函者,其檢查結果應為P級藥廠。 依動物用藥品製造廠優良藥品製造檢查作業要點,各GMP的定期檢查頻度如下,請提供最近一次檢查結果證明文件或政府單位公函佐證。 (一) GMP:每二年至少檢查一次。 (二) cGMP、PIC/S GMP或WHO GMP:每三年至少檢查一次。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須為行政院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核准上市者,請檢附核准證明文件。 2.供應國外進口品者:須檢附政府機關核准進口與投標前1年內之進口報關文件;如前述文件之申請者或納稅義務人與投標廠商不同,投標廠商應另檢附其他足資證明合法供應關係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案詳細資格及規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及66條,補充規格文件如下: 採購標的之規格文件: 1.投標產品說明書或仿單: (1) 如文件為原文者請檢附中文譯文。 (2) 仿單應記載事項,皆依據農業部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12-2條規定。 (3) 須揭露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株型(Strain),勿僅顯示Mycoplasma Hyopneumoniae。 2.投標產品外包裝照片: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彩色影印,拍照說明與範例請參招標規範。 3.免費清運及回收藥品廢棄物切結書:動物用藥品容器於機關所屬畜殖場與飼料工場使用後,統一於每年年底由得標廠商負責免費清運及回收再利用(各廠商可聯合辦理),廠商投標時應提供並簽具切結書【切結書格式請見招標規範,請勿修改】。 二、本案其他須知詳投標須知第83條: (一) 投標廠商供應國外進口品者,如為原廠代理商則須於決標後3個工作天內提供原廠授權經銷文件影本。 (二) 本案另有動物用藥品得標廠商促銷、搭贈或其他優惠措施條款 及藥品檢驗力價或成分不足、或不符扣款辦法,詳見招標規範。 (三)本案如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如有投標廠商未到場者,將以傳真e-mail方式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依第51條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只通知該廠商),擇期進行上述作業,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本次更正招標公告補上傳招標文件:"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招標規範",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並記得填寫規範中"免費清運及回收藥品廢棄物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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