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營繕及採購組
電子郵件信箱
a63627@taisuga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完成後6個月內,雙方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計算,不另辦理議價。合計所需金額(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760,000元整(含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供應國產產品者須檢附工廠登記證(明)。供應國外進口品者免附。
2.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許可證之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名稱不同者,須提供代理授權書。
A. 動物用藥品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如為政府單位公函者,需提供產品規格證明、原裝進口產品證明及產地證明文件。
B.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
3.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供應國產產品者,除檢附工廠登記證(明)外,亦須提供GMP、cGMP、PIC/S GMP或WHO GMP藥廠證明文件,如提供政府單位檢查結果公函者,其檢查結果應為P級藥廠。
依動物用藥品製造廠優良藥品製造檢查作業要點,各GMP的定期檢查頻度如下,請提供最近一次檢查結果證明文件或政府單位公函佐證。
(一) GMP:每二年至少檢查一次。
(二) cGMP、PIC/S GMP或WHO GMP:每三年至少檢查一次。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須為行政院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核准上市者,請檢附核准證明文件。
2.供應國外進口品者:須檢附政府機關核准進口與投標前1年內之進口報關文件;如前述文件之申請者或納稅義務人與投標廠商不同,投標廠商應另檢附其他足資證明合法供應關係之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案詳細資格及規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及66條,補充規格文件如下:
採購標的之規格文件:
1.投標產品說明書或仿單:
(1) 如文件為原文者請檢附中文譯文。
(2) 仿單應記載事項,皆依據農業部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12-2條規定。
(3) 須揭露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株型(Strain),勿僅顯示Mycoplasma Hyopneumoniae。
2.投標產品外包裝照片: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彩色影印,拍照說明與範例請參招標規範。
3.免費清運及回收藥品廢棄物切結書:動物用藥品容器於機關所屬畜殖場與飼料工場使用後,統一於每年年底由得標廠商負責免費清運及回收再利用(各廠商可聯合辦理),廠商投標時應提供並簽具切結書【切結書格式請見招標規範,請勿修改】。
二、本案其他須知詳投標須知第83條:
(一) 投標廠商供應國外進口品者,如為原廠代理商則須於決標後3個工作天內提供原廠授權經銷文件影本。
(二) 本案另有動物用藥品得標廠商促銷、搭贈或其他優惠措施條款
及藥品檢驗力價或成分不足、或不符扣款辦法,詳見招標規範。
(三)本案如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如有投標廠商未到場者,將以傳真e-mail方式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依第51條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只通知該廠商),擇期進行上述作業,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本次更正招標公告補上傳招標文件:"豬黴漿菌性肺炎不活化菌苗招標規範",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並記得填寫規範中"免費清運及回收藥品廢棄物切結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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