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營繕及採購組
電子郵件信箱
a63627@taisuga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於契約完成後3個月內再擴充預算金額50%,雙方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計算,不另辦理議價,合計所需金額(採購金額)為14,625,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工廠登記證(國內生產須檢附),投標廠商檢附下列任一文件影本投標,均符合規定(1)合法有效之工廠登記證(2)向原核准登記機關申請之工廠登記證明文件(3)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下載之工廠登記資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依產品情況提供下列資料影本,影本須蓋公司大小章以視為正本。
1.飼料販賣登記證 (全部廠商,投標廠商於國內自行生產者免附)
2.(1)國內生產:產品製造登記證或未列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詳細品目證明書(製造)
(2)國外進口:產品輸入許可證或未列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詳細品目證明書(輸入)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
規格文件:
1.投標廠商需提出成份之原料分析証明(COA)或第三公正單位出具證明,並符合產品規範。
2.投標廠商須提供本產品之產品說明書資料(含產品名稱、成分析報告及使用說明)。
※如提供資料及證明報表為外文者,須附中文翻譯並保證與外文內容無誤。以上所附文件日後查證係偽造者除立即解除契約外,廠商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其他須知(詳投標須知第83條):
(1) 本案如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如有投標廠商未到場者,將以傳真或e-mail方式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依第51條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只通知該廠商),擇期進行上述作業,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 廠商投標時檢附之文件與證件廠商名稱不同者須於決標後3日內提出原證件廠商代理證明或原廠商願意供應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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