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營繕及採購組
電子郵件信箱
a63627@taisuga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或下面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基本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提供資料及證明為外文者,須附中文翻譯並保證與外文內容無誤,所附文件日後查證係偽造者除立即解除契約外,廠商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投標廠商須依產品情況提供下列資料影本,影本須簽章負責以示為正本。證件提供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不同者須提供代理授權書。
a:飼料販賣登記證(全部廠商)
b:製造登記證 (國內生產)
c:工廠登記證 (國內生產)
d:輸入許可證 (國外進口)
(二)規格文件:
1.須提供投標產品通過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 驗證(或註冊)資料或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認證。
2.「改善哺乳仔豬下痢」之有效性文件證明,如期刊文獻、研究報告或經行政院農業部核可之飼養試驗認證單位或機構(須提供證明文件影本)所做之豬隻飼養試驗報告等,與對照組相比可顯著改善仔豬平均下痢天數或仔豬下痢頭數,並於文件中標註重點資訊。
3.須提供產品為包覆形式證明,投標產品包覆具有不溶於水、可耐受飼料打粒製程和胃酸條件下保持產品穩定之特性,並於文件中標註重點資訊。
4.須提供產品說明書(含產品名稱、使用說明)、成分分析報告COA及安全資料報表(Safety data sheet, SDS),並須符合產品規範。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66點):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投標廠商須檢附至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銷售(發票或結算證明)與招標同性質或相當之產品,其單次交易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證明。
三、其他須知(投標須知第83點):
(1) 本案如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如有投標廠商未到場者,將以傳真或e-mail方式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依第51條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只通知該廠商) , 擇期進行上述作業,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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