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營繕及採購組
電子郵件信箱
a63627@taisuga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依產品情況提供下列資料影本,影本須簽章負責以示為正本,證件提供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不同者需提供代理授權書。
a:飼料販賣登記證 (全部廠商)
b:工廠登記證 (國內生產)
附加說明
一、規格文件:
1.投標廠商須提出以下文件,並符合產品規範。
(1)成分之原料分析証明(COA)。
(2)本產品之安全資料報表(Safety data sheet,SDS)。
(3)本產品之產品說明書(含產品名稱及使用說明)。
2.投標廠商須提供(1)或(2)驗證合格文件擇一,以證實產品成分安全性與有效性︰
(1)認證:通過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認證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認證。
備註:重點標示認證的產品名稱、成分與添加最低級最高劑量對母豬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2)試驗合格:試驗須由投標廠商送件,試驗單位須依以下方法進行,並提供完整試驗報告,報告內容須有A吸附試驗及B或C降解試驗擇一(中文翻譯且重點標示)。須委託國內(外)第三方試驗單位進行產品驗證,不得由投標廠商自行檢驗及出具報告。
A.黃麴毒素B1( Aflatoxin B1,AB1 )吸附試驗:
採體外模擬試驗,試驗攻毒AfB1 濃度須高於4,000 ppb,黴菌毒素處理劑與AfB1含量比須小於50:1(含),在pH=3及pH=5~7兩種環境下對AfB1之吸附率達90%以上。 (參考文獻:EFSA. 2013)
B.伏馬鐮孢毒素B1( Fumonisin B1,FB1 )降解試驗:
採保育豬或種豬之體內攻毒餵養試驗,試驗玉米或飼料中應添加FB1 1.0mg/kg以上,黴菌毒素處理劑用量,依投標廠商產品建議用量範圍內添加,試驗用量須與建議用量相符,不得超量添加進行試驗。試驗前採血測定豬隻血清中Sa/So ratio(二氫鞘氨醇/鞘氨醇比值),持續餵飼試驗料2週後再次採血檢測Sa/So ratio比值,比較攻毒前後須無顯著差異(不同個體3重複)。 (參考文獻:EFSA. 2014)
C.玉米赤黴烯酮( Zearalenone,F-2 )降解試驗:
採豬隻仿生胃部與小腸模擬試驗:試驗攻毒條件,飼料中應添加ZEN 0.5mg/kg(含)以上。於胃部模擬試驗:在pH<3處理5小時內須降解ZEN達60%(含)以上;接續小腸模擬試驗:在pH=5~7處理2小時內須降解ZEN累計達80%(含)以上。
二、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修正資格(資料)審查表增列第八項領標電子憑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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