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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押標金額度
NT$212,000(預算金額之5%,百元以下(含)捨去,詳押標金明細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6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9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文件:
1.本案採購標的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規格文件:
1.投標廠商須依產品情況提供下列資料影本,影本須簽章負責以示為正本。證件提供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不同者須提供代理授權書。
a:飼料販賣登記證 (全部廠商)
b:製造登記證 (國內生產)
c:工廠登記證 (國內生產)
d:輸入許可證 (國外進口)
2.須提供投標產品通過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 驗證(或註冊)資料或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認證。
3.「改善哺乳仔豬下痢」之有效性文件證明,如期刊文獻、研究報告或經行政
其他:附加說明
(二)規格文件:
1.投標廠商須依產品情況提供下列資料影本,影本須簽章負責以示為正本。證件提供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不同者須提供代理授權書。
a:飼料販賣登記證 (全部廠商)
b:製造登記證 (國內生產)
c:工廠登記證 (國內生產)
d:輸入許可證 (國外進口)
2.須提供投標產品通過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 驗證(或註冊)資料或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認證。
3.「改善哺乳仔豬下痢」之有效性文件證明,如期刊文獻、研究報告或經行政院農業部核可之飼養試驗認證單位或機構(須提供證明文件影本)所做之豬隻飼養試驗報告等,與對照組相比可顯著改善仔豬平均下痢天數 或仔豬下痢頭數 ,並於文件中標註重點資訊。
4.須提供產品為包覆形式證明,投標產品包覆具有不溶於水、可耐受飼料打粒製程和胃酸條件下保持產品穩定之特性,並於文件中標註重點資訊。
5.須提供產品說明書(含產品名稱、使用說明)、成分分析報告COA及安全資料報表(Safety data sheet, SDS),並須符合產品規範。
6.投標廠商須檢附至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銷售(發票或結算證明)與招標同性質或相當之產品,其單次交易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證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