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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之權利,契約期滿前90日內,得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續約1次且以1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烏樹里18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NT$200,現金或掛號郵件附回郵信封52元及200元郵政匯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烏樹里184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6年10月1日起至107年9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4) 廢棄物清除許可(乙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精緻農業事業部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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