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糖長榮酒店(台南)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36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ally.sun@tscevergreen.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糖長榮酒店(臺南)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糖長榮酒店(臺南)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36巷1號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36巷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糖長榮酒店(台南)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糖長榮酒店(台南)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執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36巷1號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為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採購,誤植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故修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糖長榮酒店(台南)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