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68D000030 已決標公告

量販店環境清潔維護與垃圾清運勞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聯創展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000,000
原始預算
$ 47,896,445
底價金額
$ 46,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30.8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百居
聯絡電話 (06)3378431
機關代碼 3.13.30.89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成功里文華路二段326號
聯絡人 王百居
聯絡電話 (06)3378431
傳真號碼 (06)3378335
電子郵件信箱 a61095@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6.其他GPA簽署國均未對我相對開放之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896,44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自民國108年4月1日起至民國109年3月31日止1年。契約期滿,廠商履約狀況良好,機關得視業務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價金計價方式,保留續約1次之權利,延長履約期限至民國110年3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成功里文華路二段3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5 17:30
開標時間 108/02/26 10:00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成功里文華路二段3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成功里文華路二段3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8年4月1日起至民國109年3月31日止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基本資格: 甲、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乙、廠商納稅之證明。 丙、具信用證明者。 (2)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4,789萬6,445元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者。 (3)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4)雇用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得於決標後簽約前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乙、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丙、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丁、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4,789萬6,445元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者,並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5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8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百居
聯絡電話
(06)3378431
機關代碼
3.13.30.89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成功里文華路二段326號
聯絡人
王百居
聯絡電話
(06)3378431
傳真號碼
(06)3378335
電子郵件信箱
a61095@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6.其他GPA簽署國均未對我相對開放之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896,44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自民國108年4月1日起至民國109年3月31日止1年。契約期滿,廠商履約狀況良好,機關得視業務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價金計價方式,保留續約1次之權利,延長履約期限至民國110年3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成功里文華路二段3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5 17:30
開標時間
108/02/26 10:00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成功里文華路二段3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成功里文華路二段3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8年4月1日起至民國109年3月31日止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基本資格: 甲、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乙、廠商納稅之證明。 丙、具信用證明者。 (2)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4,789萬6,445元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者。 (3)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4)雇用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得於決標後簽約前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乙、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丙、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丁、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4,789萬6,445元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者,並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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