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505210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商品配送安裝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武岳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8,740
原始預算
$ 1,102,000
底價金額
$ 1,020,000
決標折數
93.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楠梓量販店
機關代碼 3.13.30.89.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嘉芸
聯絡電話 (07)3537853#408
機關代碼 3.13.30.89.1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楠梓量販店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60號
聯絡人 吳嘉芸
聯絡電話 (07)3537853#408
傳真號碼 (07)3537832
電子郵件信箱 t151310@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0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後,得視業務需要以原條件續約1次,以1年為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60號2樓管理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26 17:00
開標時間 106/06/27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6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60號2樓管理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6年07月05日起至民國107年07月0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登記之廠商及其他得提供本採購標的之法人(其營業類別應含有電器承裝、安裝業等相關類別)。 (二)具納稅和信用證明者。 (三)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現場施作人員勞保及在職證明文件,得於決標後簽約前補齊。 (五)雇用之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資格證明及其勞保卡(員工30人以下者請附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得於決標後簽約前補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楠梓量販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89.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嘉芸
聯絡電話
(07)3537853#408
機關代碼
3.13.30.89.1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楠梓量販店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60號
聯絡人
吳嘉芸
聯絡電話
(07)3537853#408
傳真號碼
(07)3537832
電子郵件信箱
t151310@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0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後,得視業務需要以原條件續約1次,以1年為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60號2樓管理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26 17:00
開標時間
106/06/27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6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60號2樓管理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6年07月05日起至民國107年07月0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登記之廠商及其他得提供本採購標的之法人(其營業類別應含有電器承裝、安裝業等相關類別)。 (二)具納稅和信用證明者。 (三)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現場施作人員勞保及在職證明文件,得於決標後簽約前補齊。 (五)雇用之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資格證明及其勞保卡(員工30人以下者請附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得於決標後簽約前補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楠梓量販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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