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690002 已決標公告

屏東廠區殺蛇溪以南工業區開發投資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850,000
原始預算
$ 30,999,000
底價金額
$ 28,8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機關代碼 3.13.30.7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秋萍
聯絡電話 (08)7526301#372
機關代碼 3.13.30.78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6號
聯絡人 陳秋萍
聯絡電話 (08)7526301#372
傳真號碼 (08)7534510
電子郵件信箱 a06895@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99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6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6號(總務課文書)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1061」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行號。 (二)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2.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以不具名方式向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地址:屏東市台糖街66號)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 3.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購買屏東廠區殺蛇溪以南工業區開發投資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及自備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150元)1個,以掛號寄本區處;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7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秋萍
聯絡電話
(08)7526301#372
機關代碼
3.13.30.78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6號
聯絡人
陳秋萍
聯絡電話
(08)7526301#372
傳真號碼
(08)7534510
電子郵件信箱
a06895@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99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6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6號(總務課文書)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1061」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行號。 (二)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2.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以不具名方式向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地址:屏東市台糖街66號)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 3.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購買屏東廠區殺蛇溪以南工業區開發投資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及自備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150元)1個,以掛號寄本區處;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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