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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機關有保留向得標廠商增(減)購之權利,擬增(減)購之項目及內容:機關於必要時得於契約價金總額10% 範圍內,增(減)購履約項目、數量或金額(含新增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標價一定比率:5%,(千元以下不計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須為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其他得提供勞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具納稅證明者。
(三)具信用證明者。(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需經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四)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不得參加投標。
附加說明
購領招標文件:廠商購領招標文件應斟酌估算填寫標單及寄送投標文件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收件日,視為無效標,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一)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除終止招標外,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前已購買招標文件之廠商,不予再收取招標文件工本費)。
(二)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逾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1.自購招標文件: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08:00~17:00)內,以不具名方式向本區處屏東/南州農場課(地址:屏東市台糖街66號,電話:08-7532957/08-7517476傳真:08-7533478/08-7539957)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購買「台糖公司屏東區處屏東及南州農場課110年度採種玉米田間勞務採購招標文件」字,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及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39元)1個,以掛號寄本區處屏東/南州農場課(地址:屏東市台糖街66號,電話:08-7532957/08-7517476傳真:08-7533478/08-7539957),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郵購以本區處屏東/南州農場課收到郵件之次日為發售招標文件日。
(三)連絡單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屏東/南州農場課,連絡人:王靜櫻/顏嘉玲、電話:08-7532957/08-751747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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