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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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建築師事務所。
(2)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開業證書。
2. 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 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附加說明
(1)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2)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以不具名方式向屏東區處(地址:屏東市台糖街66號)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
(3)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購買屏東縣東港鎮關帝段1199地號透天房屋新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文件」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及自備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新臺幣100元)1個,以掛號寄本區處;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
(4)正本次公告更正內容為勞務採購契約第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及第2條第3項第2款第6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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