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62440@taisuga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除終止招標外,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售本採購標的財物之公司行號,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及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者,均可參加投標。
附加說明
購領招標文件:廠商購領招標文件(以下稱圖說)應斟酌估算、填寫標單及寄送投標文件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收件日造成無效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一)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除終止招標外,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逾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三)自購圖說: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以不具名方式向本區處總務課(地址:屏東市台糖街66號)繳納圖說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每人限購1份。
(四)郵購圖說:郵購於郵購函正面書明購買「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南州廠106年烤肉食材財物採購」招標文件」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約33.5X23公分2號信封)一個;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以國內匯票掛號寄達本區處總務課(受款人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地址:屏東市台糖街66號 );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每一郵購函購1份。郵購以本區處收到郵購函之次日為發售招標文件日。
(五)聯絡人:張秀財、電話:08-7526301#356、傳真:08-7534510、電子郵件信箱:a62440@taisugar.com.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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