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25 高雄市 橋頭區 糖廠路24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7)6119299#33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05821@tausuga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鳳山休閒廣場第二、三停車場收費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05&orgId=3.13.30.77&cno=111-171-04&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1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1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第三會議室(工程課)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0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總務課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3.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土木包工業(含以上廠商):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其他: 1.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相關營業類別之工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EZ99990其他工程業) 2.合法立案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之公司、行號、法 人或團體。 3.其營業項目至少包含下列之一: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電器承裝業(E601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電信工程業(E701011)或保全業(I901011)。 4.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須具有經政府登記立案有關營業項目具有電腦設備工程案、電信工程案、電信器材批發或零售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交通器材安裝業等具有電信、弱電、監視及停車場設備建置能力之相關營業項目。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9-08T15:18:38+08:00
電子郵件信箱
a05821@tausuga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05&orgId=3.13.30.77&cno=111-171-04&seq=02&UpdSq=01
開標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第三會議室(工程課)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總務課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3.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土木包工業(含以上廠商):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其他: 1.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相關營業類別之工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EZ99990其他工程業) 2.合法立案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之公司、行號、法 人或團體。 3.其營業項目至少包含下列之一: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電器承裝業(E601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電信工程業(E701011)或保全業(I901011)。 4.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須具有經政府登記立案有關營業項目具有電腦設備工程案、電信工程案、電信器材批發或零售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交通器材安裝業等具有電信、弱電、監視及停車場設備建置能力之相關營業項目。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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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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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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