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00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大寮、林園、小港、前鎮、苓雅、新興、鼓山等7行政區整地、除草、樹及廢棄物清理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欽泰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04,822
原始預算
$ 2,742,600
底價金額
$ 2,722,000
決標折數
81.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機關代碼 3.13.30.7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久吉
聯絡電話 (07)6119299#281
機關代碼 3.13.30.77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機關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
聯絡人 孫久吉
聯絡電話 (07)6119299#281
傳真號碼 (07)6119753
電子郵件信箱 a61307@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42,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16
原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6/11/30 10:00
開標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其他: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或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工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7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久吉
聯絡電話
(07)6119299#281
機關代碼
3.13.30.77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機關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
聯絡人
孫久吉
聯絡電話
(07)6119299#281
傳真號碼
(07)6119753
電子郵件信箱
a61307@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42,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16
原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6/11/30 10:00
開標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其他: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或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工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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