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34-0600-11102 已決標公告

新營廠區塑膠工廠廢棄物處置勞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展勝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6,880
原始預算
$ 660,650
底價金額
$ 660,000
決標折數
9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
機關代碼 3.13.30.7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保而
聯絡電話 (06)5819731#258
機關代碼 3.13.30.76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
機關地址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聯絡人 朱保而
聯絡電話 (06)5819731#258
傳真號碼 (06)5815651
電子郵件信箱 a63516@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60,6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2 10:00
開標地點 本區處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招標及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招標及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1台南縣善化鎮溪美里3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四)投標資格: (1)須為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營業項目須載有廢棄物清除業< 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 J101090>或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 J101101>其中之一)。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依法設立登記之合法廠商: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載有廢棄物清除< J101030>、廢棄物處理< J101040>、廢棄物清理< J101090>或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 J101101>其中之一)。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發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投標廠商如提出查覆單者,查覆單經篡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合格廢棄物清除或清理許可證影本,許可項目含一般廢棄物。 *本案以最低標決標,為提高採購效率,擬依本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及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復依本辦法第3條規定,已請鈞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7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保而
聯絡電話
(06)5819731#258
機關代碼
3.13.30.76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
機關地址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聯絡人
朱保而
聯絡電話
(06)5819731#258
傳真號碼
(06)5815651
電子郵件信箱
a63516@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60,6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2 10:00
開標地點
本區處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招標及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招標及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1台南縣善化鎮溪美里3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四)投標資格: (1)須為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營業項目須載有廢棄物清除業< 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 J101090>或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 J101101>其中之一)。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依法設立登記之合法廠商: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載有廢棄物清除< J101030>、廢棄物處理< J101040>、廢棄物清理< J101090>或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 J101101>其中之一)。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發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投標廠商如提出查覆單者,查覆單經篡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合格廢棄物清除或清理許可證影本,許可項目含一般廢棄物。 *本案以最低標決標,為提高採購效率,擬依本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及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復依本辦法第3條規定,已請鈞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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