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63516@taisuga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履約期限
107年01月01日至107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
(1)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載有環境衛生消毒、大樓清潔維護保養、廢棄物清運或其他與清潔勞務綜合服務業相關項目者。(2)廠商納稅之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
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
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
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
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
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檔)。
(2)納稅證明文件:(3)廠商信用之文件:
註:詳投標須知
**廠商信用之文件:更正為(投標廠商如提出查覆單者,查覆單經篡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伍佰元整,電子領標貳佰元整(除中止招標外,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1.自購招標文件: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以不具名方式向本區處總務課繳納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每人限購一份。
2.郵購招標文件: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台南區處107年度總務課環境清潔勞務採購」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及自備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70元整)一個,以掛號寄本區處總務課;地址:741 台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郵購以本區處總務課收到郵件之次日為發售招標文件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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