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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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區處於必要時得於契約價金20%範圍內,不得超過原預算金額額度範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增購履約數量或金額,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開標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須為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
(2)最近一期未欠繳營業稅及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者。
(3) 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不得參加投標。
(二)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 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附加說明
購領招標文件
廠商購領招標文件應斟酌估算填寫標單及寄送投標文件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收件日,造成無效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一)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500元整,電子領標300元整(除中止招標外,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1、自購招標文件: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以不具名方式向本區處農場課繳納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每人限購1份。
2、郵購招標文件: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115年度牧草田間管理勞務」招標文件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及自備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70元整)1個,以掛號本區處農場課;地址: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郵購以本區處農場課收到郵件之次日為發售招標文件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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