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PL11012315510 已決標公告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廠商管理太保小型汽車停車場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林開發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6,777
原始預算
$ 1,222,769
底價金額
$ 1,198,450
決標折數
99.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3.30.6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潮聰
聯絡電話 (07)8230230#312
機關代碼 3.13.30.68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
聯絡人 賴潮聰
聯絡電話 (07)8230230#312
傳真號碼 (07)8230377
電子郵件信箱 a63414@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22,76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得於契約金額百分之三十五以內決定減購或增購履約項目、數量或金額。續約規定:可以續約1次,1次續約1年 (原訂約1年,可續約1年合計2年),惟與得標廠商之拆帳比例須另議,本(太保)停車場如參加都市更新或興建住宅等因素,不再作為停車場使用,本公司得終止該範圍委託管理,得標廠商不得要求任何補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27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8 10: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之合格停車場經營業者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最近一年無退票記錄者。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以上文件若於開標資格審核查有錯誤缺漏,視同廢標不得補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6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潮聰
聯絡電話
(07)8230230#312
機關代碼
3.13.30.68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
聯絡人
賴潮聰
聯絡電話
(07)8230230#312
傳真號碼
(07)8230377
電子郵件信箱
a63414@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22,76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得於契約金額百分之三十五以內決定減購或增購履約項目、數量或金額。續約規定:可以續約1次,1次續約1年 (原訂約1年,可續約1年合計2年),惟與得標廠商之拆帳比例須另議,本(太保)停車場如參加都市更新或興建住宅等因素,不再作為停車場使用,本公司得終止該範圍委託管理,得標廠商不得要求任何補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27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8 10: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之合格停車場經營業者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最近一年無退票記錄者。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以上文件若於開標資格審核查有錯誤缺漏,視同廢標不得補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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