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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於必要時得於契約價金20%範圍內增購履約項目,或其擴充之周邊項目,數項或金
額,且履約總價金不得高於本採購預計(算)總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4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具有經政府登記立案有關營業項目具
有電腦設備工程案、電信工程案、電信器材批發或零售業、電信
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交通器材安裝業等具有電信、弱電、
監視及停車場設備建置能力之相關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
3.廠商信用之證明,三年內無退票紀錄文件。
4.投標廠商參與本案之人員需有一名以上具有認證通信技術乙
級(含)以上技術士及一名以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需檢附
相關證照及在職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餘詳投標須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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