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74D0600A5 已決標公告

高雄分公司107年度清潔勞務與專業人員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37,466
原始預算
$ 6,476,653
底價金額
$ 6,450,000
決標折數
95.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3.30.6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啟銘
聯絡電話 (07)8158184
機關代碼 3.13.30.68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3樓
聯絡人 吳啟銘
聯絡電話 (07)8158184
傳真號碼 (07)8156504
電子郵件信箱 a63211@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476,65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間得增購契約價金20%,合計採購金額不得超過7,771,984元(得依雙方之合益以換文方式增購議價清單之數量,其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8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金額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10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依法設立登記之廠商。(營業項目須載有勞 物承攬或提供人力,並需有廢棄物清理證明等業務)。 3.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 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 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稅繳納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 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 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至少1名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證書及證明文件(證書及 證明文件均需在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6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啟銘
聯絡電話
(07)8158184
機關代碼
3.13.30.68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3樓
聯絡人
吳啟銘
聯絡電話
(07)8158184
傳真號碼
(07)8156504
電子郵件信箱
a63211@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476,65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間得增購契約價金20%,合計採購金額不得超過7,771,984元(得依雙方之合益以換文方式增購議價清單之數量,其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8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金額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10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依法設立登記之廠商。(營業項目須載有勞 物承攬或提供人力,並需有廢棄物清理證明等業務)。 3.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 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 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稅繳納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 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 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至少1名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證書及證明文件(證書及 證明文件均需在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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