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電子郵件信箱
a90670@taisuga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 本工程項目「密級配瀝青混凝土鋪設及夯實」、「瀝青黏層」,按原契約工項單價計算(一式計價者按比例調整)及條件施作,並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召開議價會議。
(2)後續擴充期間上限:契約履約期限內。
(3)保留後續擴充後預計採購金額不逾新臺幣61萬1,539元(含營業稅)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1217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二段350號(綜合經營課)
開標地點
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本區處台糖教育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007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45 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無撤銷或廢止登記及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信用證明文件
4.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並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