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115-225 已截止

月眉園區消防警報系統更新財物採購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公告日:115/07/24 截止日:115/08/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961,351

押標金
$ 14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機關代碼 3.13.30.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維倫
聯絡電話 (04)25561100#635
機關代碼 3.13.30.50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聯絡人 林維倫
聯絡電話 (04)25561100#635
傳真號碼 (04)25583350
電子郵件信箱 a64824@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61,35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二段350號(台糖月眉糖廠)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4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台糖教育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土地開發課、園區鐵道課、綜合經營課)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日起15日內開工,簽約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二段350號(台糖月眉糖廠)指定位置,完成安裝定位且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之基本資料包含具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及受雇人員至少須具1名消防設備師(士)資格(須附有效證照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消防設備師(士)證照: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之受雇人員至少須具1名消防設備師(須附有效證照、含3年內複訓證明文件及提供該員勞保局加保資料)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維倫
聯絡電話
(04)25561100#635
機關代碼
3.13.30.50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聯絡人
林維倫
聯絡電話
(04)25561100#635
傳真號碼
(04)25583350
電子郵件信箱
a64824@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61,35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二段350號(台糖月眉糖廠)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4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台糖教育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土地開發課、園區鐵道課、綜合經營課)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日起15日內開工,簽約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二段350號(台糖月眉糖廠)指定位置,完成安裝定位且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之基本資料包含具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及受雇人員至少須具1名消防設備師(士)資格(須附有效證照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消防設備師(士)證照: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之受雇人員至少須具1名消防設備師(須附有效證照、含3年內複訓證明文件及提供該員勞保局加保資料)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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