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4208888 已決標公告

溪湖糖廠鐵道故事再現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謝文泰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80,000
原始預算
$ 4,286,000
底價金額
$ 4,1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機關代碼 3.13.30.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旺機
聯絡電話 (04)8852111#325
機關代碼 3.13.30.50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聯絡人 詹旺機
聯絡電話 (04)8852111#325
傳真號碼 (04)8821875
電子郵件信箱 a62032@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7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06年7月31日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1、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法人、機構、團體、建築師事務所等。 2、 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研究所機構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1、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法人、機構、團體、建築師事務所等。 2、 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研究所機構等。 (二) 履約能力︰ 1、 承攬廠商專業團隊人員應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專∕兼任研究助理,建立聯絡窗口及協助機制,並指派2名以上專任助理協助執行本案。 2、 團隊成員中除應具備建築師資格外,另需涵蓋:展示規劃設計、營運管理、文化資產以及熟悉鐵道文化及台灣糖業發展等相關領域及經驗之專家。團隊成員需應具備專業領域之學經歷說明如下: (1) 至少有1位具備規劃設計能力及建築師簽證資格,並曾參與文化資產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經驗(提供相關作品集與經歷)。 (2) 團隊成員需具備展示設計(提供相關作品集與經歷)、營運管理(提供相關作品集與經歷)、文化資產研究(提供曾任職相關科系或發表相關學術文章)等之專業人士。 (3) 團隊成員需具備鐵道文化專業背景(提供相關研究、文章或專書等)之專家學者。 (4) 團隊成員需具備台灣糖業發展(提供曾任職相關科系或發表相關學術文章)等之專家學者。 (三) 應檢具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大專校院名義投標者,公立學校得以學校同意參與本案之對外意思表示公文書替代)(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符。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 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期建築師工會會員證、切結書。 3、 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1) 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其間內主管稽微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請檢附申報書影本。 (3) 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免繳納自然人綜合所得稅證明者,請檢附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 公立學校或機關(構)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旺機
聯絡電話
(04)8852111#325
機關代碼
3.13.30.50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聯絡人
詹旺機
聯絡電話
(04)8852111#325
傳真號碼
(04)8821875
電子郵件信箱
a62032@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7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06年7月31日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1、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法人、機構、團體、建築師事務所等。 2、 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研究所機構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1、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法人、機構、團體、建築師事務所等。 2、 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研究所機構等。 (二) 履約能力︰ 1、 承攬廠商專業團隊人員應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專∕兼任研究助理,建立聯絡窗口及協助機制,並指派2名以上專任助理協助執行本案。 2、 團隊成員中除應具備建築師資格外,另需涵蓋:展示規劃設計、營運管理、文化資產以及熟悉鐵道文化及台灣糖業發展等相關領域及經驗之專家。團隊成員需應具備專業領域之學經歷說明如下: (1) 至少有1位具備規劃設計能力及建築師簽證資格,並曾參與文化資產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經驗(提供相關作品集與經歷)。 (2) 團隊成員需具備展示設計(提供相關作品集與經歷)、營運管理(提供相關作品集與經歷)、文化資產研究(提供曾任職相關科系或發表相關學術文章)等之專業人士。 (3) 團隊成員需具備鐵道文化專業背景(提供相關研究、文章或專書等)之專家學者。 (4) 團隊成員需具備台灣糖業發展(提供曾任職相關科系或發表相關學術文章)等之專家學者。 (三) 應檢具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大專校院名義投標者,公立學校得以學校同意參與本案之對外意思表示公文書替代)(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符。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 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期建築師工會會員證、切結書。 3、 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1) 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其間內主管稽微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請檢附申報書影本。 (3) 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免繳納自然人綜合所得稅證明者,請檢附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 公立學校或機關(構)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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