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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於必要時得於契約價金總額40%範圍內,增購或減購履約項目、數量或金額,含新增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5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2段191號
開標地點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台東辦公室2樓會議室(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2段191號)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總標價5%(未達千元者不計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5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2段1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有案之造林業、園藝服務業、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特殊林木經營業等業務之合格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未欠繳營業稅及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者。
(3)於本次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時,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之對象或分包之廠商。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一、招標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台東農場課108年度林木撫育勞務工作採購。
二、工作地點:本區處台東農場。
三、工作內容:所屬農場造林一切相關勞務工作。
四、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有案之造林業、園藝服務業、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特殊林木經營業等業務之合格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須經查覆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五、證明文件如下(若所提供文件為影本,請加蓋廠商印章為證明):
1、廠商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六、購領招標文件:廠商購領招標文件應斟酌估算填寫標單及寄送投標文件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收件日,造成無效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一)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整。
(二)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1、自購招標文件: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以不具名方式向本區處農場課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件。
2、郵購招標文件: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台東農場課108年度林木撫育勞務工作採購招標文件」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名稱:台糖公司花東區處),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郵購以本區處台東農場課收,郵購領標,其招標相關文件應儘速寄達,自備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72元)1個,以掛號寄本區處台東農場課;地址:台東市中興路2段191號。
(三)連絡單位台東農場課 連絡人: 黃信翰 電話:(089)227720–409
七、押標金:詳如投標須知。
八、投標截止收件日:108年02月25日下午17時00 分止。
九、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訂於108年02月26上午10時30分在本區處台東辦公室;地址:(台東市中興路2段191號)二樓會議室公開開標。
十、本採購各工作項目及施作數量為預估值,因農場勞務工作之需求受氣候條件及土壤環境影響,在契約總價內,各工作項目之施作數量得由各農場視需要增減,並於申請核准後實施。本契約價金總價以契約所定之各項目單價及實際履約完成並經初、複驗合格之工作數量計算之實際支付金額為準。
十一、為落實勞基法等相關勞動法令,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於投標文件中檢附「履約人員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投標時檢附),用印須與投標標單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鑑相同。
十二、本採購機關有保留向得標廠商增(減)購之權利,擬增(減)購之項目及內容:機關於必要時得於契約價金總額40% 範圍內,增(減)購履約項目、數量或金額(含新增項目)。
十三、本勞務採購依政府採購第52條決標原則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十四、本採購廠商之各項目單價報價金額不得高於機關公告各項目之單價預算金額,如違反本規定依不符合招標文件,判定為不合格標。
十五、為保障勞工權益,投標標價清單明細表中單位為「工」之勞務項目單價(每工每日工資)不得低於行政院勞動部核定之基本工資(時薪 X 8 小時),如有違反視為不合格標。
十六、契約價金總額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得依約定方式調整;未約定調整方式者,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營業稅項依調整後價金5%計列。投標文件中各分項價格報價合計金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十七、本公告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之國內政府招標資訊網站 (http:web.pcc.gov.tw),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亦同。
(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30 87897523
(三)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臺北市福州街十五號 連絡專線:(02)23971592 傳真機:(02)23971593
(四)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 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五)花蓮調查站檢舉電話:(03)8338888 信箱: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六)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80 地址:台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台東郵政26號信箱。
(七)本公司政風檢舉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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