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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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1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壹佰元整於發售招標文件之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以不具名方式向總務課出納室繳納文件工本費後持據向綜經課領取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19號】,每人限購1份。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總標價百分之五(千元以下免計)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6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19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定申請有案之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1、 廠商設立登記或證明文件。
2、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納且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者。(無退票紀錄之影印本,必須加蓋原金融機構經辦人員職章及單位主管職章)。
3、 於本採購投標截止收件日,仍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不得參加投標。
附加說明
(四)購領招標文件:購領招標文件:廠商購領招標文件(以下稱圖說)應斟酌估算、填寫標單及寄(送)達投標文件時間 如逾投標截止收件日造成無效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1、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除中止招標外,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止,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3、於發售招標文件之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以不具名方式向總務課出納室繳納文件工本費後持據向綜經課領取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19號】,每人限購1份。
4、 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花蓮廠區倉庫整修工程 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及押圖費)之郵政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約120元)一個。以掛號郵寄本處(受款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地址:花蓮縣光復鄉糖廠街19號);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郵購。
(五)押標金:投標金額總標價百分之五(千元以下免計)。
(六)決標方式:總價決標(含稅)。
(七)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必須附有廠商之電子憑據(.tkn),除以電子檔外,可由公共工程委員會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證件標封內。
(八)投標截止收件日期及地點:106年08月29日下午17:00 時前寄(或送)達花蓮縣光復鄉糖廠街 19號。
(九) 開標日期及地點:106年08月30日上午10時整在本處三樓會議室當場開標。
(十) 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聯絡人:彭仁聖電話:03-8704125 轉分機61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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