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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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雲嘉區處農場課(嘉義縣六腳鄉工廠村一號)
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上午08時至下午17時),以不具名方式向雲嘉區處農場課(地址:嘉義縣六腳鄉工廠村1號)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雲嘉區處文物三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2)持最近一期納稅証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和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說明: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4)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廠商係具獨立之法人人格者(如公司),則其負責人之信用紀錄不適用該規定)。
(5)本案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現場領標之收據影本。
其他須知:
(一)本採購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依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含代理印章)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最低標價超過底價,其比減價格之規定依據採購法第53條及第54條規定辦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1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3次。
(四)簽約: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或接獲通知得標之日起7工作天(遇假日扣除)內親自攜帶本須知第64條規定各項證件正本送本公司查驗核對,並應於決標日或接獲通知得標之日起14工作天(末日為假日者順延之)內依附件「契約書」之內容與本公司完成簽約,否則本公司得撤銷得標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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