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63869@taisuga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者均可參加投標):
(1)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或行號。
(2)持最近一期納稅証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和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者。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依法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3)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以不具名方式向本區處農場課有機碾米場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每人限購一份。
(4)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購買成品桶新增工程招標文件」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中山路2號;農場課有機碾米場林先生收),及自備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約新台幣六十元整)1個,以掛號寄本區處;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每壹郵購函限購壹份。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