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62998@taisuga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押標金額度
金額40萬元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專用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7)2818888
本公司政風檢舉專用信箱:台南市郵政20之210號信箱 電話:(06)3378682
傳真機:(06)3378519
本事業部政風檢舉專用電話:(07)8214161-219 傳真機:(07)8117477
本廠政風檢舉專用電話:(07)8214161-219 傳真機:(07)811747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機:(02)87897554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福州街15 號 電話:(02)23971592
傳真機:(02)2397159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
(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者。
(2)持有交通部航港局核發之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許可證(營業項目為散雜貨作業,作業區域為高雄港)。
(3)廠商納稅與信用之證明。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執業執照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並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許可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2)親自到場索取。(3)掛號回郵並註明案號函索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採購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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