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60438@taisuga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履約期限
107年01月0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者均可參加投標):
(1) 領有工廠登記證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製造業,領有禽畜糞堆肥
場營運許可證及肥料登記證之禽畜糞堆肥場其資格己於103年3月
20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不得收受廢白土等事業廢棄物。其產品
至少為下列之一項:水泥、油子粕、有機質肥料或其他相關產品,
但直接再利用於汽電共生燃料用途者,其產品不在此限。
(2) 再利用於有機質肥料原料用途者,應依據肥料管理法及相關法規
,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製造、販賣肥料登記證,但肥料登記核
准文件及肥料標示之製肥原料來源,未登載本項再利用種類者,
不適用本公告事項。請參閱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
方式編號6。
(3)最近一期未欠繳稅者。
(4) 承攬人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至少一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本項資格證明,得於得標後簽約時提出。
(5)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環保署網站登錄之登記檢核表(廢棄物再利用情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2)親自領取。(3)掛號回郵並註明案號函索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採購組收
其他
詳報價單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專用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政區博愛路166號。
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7)2818888
本公司政風檢舉專用信箱:台南市郵政20之210號信箱 電話:(06)3378682
傳真機:(06)3378519
本事業部政風檢舉專用電話:(07)8214161-219 傳真機:(07)8117477
本案現場聯絡人 製油工場 陳慶隆 07-8214161分機24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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