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65B-106036 已決標公告

溪湖原料課106/107年度自營農場田間勞務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山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90,000
原始預算
$ 16,352,730
底價金額
$ 15,500,000
決標折數
96.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30.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孔慶民
聯絡電話 (07)8214161#224
機關代碼 3.13.30.31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聯絡人 孔慶民
聯絡電話 (07)8214161#224
傳真號碼 (07)8417729
電子郵件信箱 a63060@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總價金 20% 範圍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期間:自106.06.01起至107.05.31日止),預估擴充所需金額已計入採購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到部索取或函索(須註明案號)地點同上,註明「採購組收」,每份收費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4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5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報價總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6月1日起至107年0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登記或設立合格之廠商。 二、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原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用)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須經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本案公告金額含營業稅。 ※本案連絡人:虎尾糖廠耕作股 陳淇章04-8819025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專用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本公司政風檢舉專用信箱:台南市郵政20之210號信箱  電話:(06)3378682 傳真機:(06)3378519 本廠政風檢舉專用電話:(07)8214161-219 傳真機:(07)8117477 ※第二次開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孔慶民
聯絡電話
(07)8214161#224
機關代碼
3.13.30.31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聯絡人
孔慶民
聯絡電話
(07)8214161#224
傳真號碼
(07)8417729
電子郵件信箱
a63060@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總價金 20% 範圍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期間:自106.06.01起至107.05.31日止),預估擴充所需金額已計入採購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到部索取或函索(須註明案號)地點同上,註明「採購組收」,每份收費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4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5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報價總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6月1日起至107年0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登記或設立合格之廠商。 二、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原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用)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須經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本案公告金額含營業稅。 ※本案連絡人:虎尾糖廠耕作股 陳淇章04-8819025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專用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本公司政風檢舉專用信箱:台南市郵政20之210號信箱  電話:(06)3378682 傳真機:(06)3378519 本廠政風檢舉專用電話:(07)8214161-219 傳真機:(07)8117477 ※第二次開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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