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65A-108065 已決標公告

善化糖廠鍋爐水儲存槽及基礎更新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10,000
原始預算
$ 2,998,836
底價金額
$ 2,650,000
決標折數
98.4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30.3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怡如
聯絡電話 (07)8214161#769
機關代碼 3.13.30.31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聯絡人 侯怡如
聯絡電話 (07)8214161#769
傳真號碼 (07)8417729
電子郵件信箱 a64137@taisuga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到部索取或函索(須註明案號)地點同上,註明「採購組收」,每份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04 17:00
開標時間 108/06/05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之合格廠商。 2.最近ㄧ期未欠繳稅。 3.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以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 本案工作現場聯繫人 台糖公司善化糖廠 姓名:蔡福東 電話:06 5819731 # 222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怡如
聯絡電話
(07)8214161#769
機關代碼
3.13.30.31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聯絡人
侯怡如
聯絡電話
(07)8214161#769
傳真號碼
(07)8417729
電子郵件信箱
a64137@taisuga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到部索取或函索(須註明案號)地點同上,註明「採購組收」,每份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04 17:00
開標時間
108/06/05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之合格廠商。 2.最近ㄧ期未欠繳稅。 3.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以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 本案工作現場聯繫人 台糖公司善化糖廠 姓名:蔡福東 電話:06 5819731 # 222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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