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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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登記或設立合格之廠商。
二、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 500 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3)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以不具名方式向本廠北港原料課(地址:651雲林縣北港鎮光復路2號北港原料課)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當場向本廠北港原料課領件,每人限購1份。
(4)郵購者於郵購函正面書明「購買北港原料課採收機引擎大修1台招標文件」字樣,函內應附上招標文件工本費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及自備回郵信封(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 72 元)1個,以掛號寄本廠北港原料課;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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