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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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至112年10月31日前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符合規定之廠商。
2.最近ㄧ期未欠繳稅。
3.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購領招標文件(以下稱圖說)應斟酌估算、填寫標單及寄送投標文件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收件日造成無效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1.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整(除終止招標外,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時間,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3.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以不具名方式向總務課物料
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每人限購一份。
(A)親自購買: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總務課物料陳主辦
(B)郵購圖說: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總務課物料陳主辦
1、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收件日之前一天於上班時間內,將招標文件工本費以國內郵政匯票掛號寄達本廠【(受款人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總務課物料陳主辦收】。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郵購以本廠收到郵件之次日為發售招標文件日。
2、郵購函正面應書明【購買虎尾112年期製糖股及工業工程股修理期設備維修工作採購招標文件】字樣,函內應附上郵政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回郵信封以大型公文封(約200x280公厘)】為宜一個。
3、回郵信封外面應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填寫寄件人地址:虎尾鎮中山路2號;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約新台幣72元整。
4、每壹郵購函限購壹份。
(C)電子領標:逕上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4.聯絡人:物料陳主辦 電話:05-6321540分機258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虎尾糖廠總務課文書(雲林縣虎尾鎮中山路2號)。
【押標金】:47,000元 。
【開標地點】:本廠文物館3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