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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騰雲商業大樓5F會議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
開標地點
騰雲商業大樓5F會議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執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騰雲商業大樓5F會議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或「騰雲大樓污水下水道接管」開工日起至驗收合格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依法設立登記合法之廠商。
2、最近1期未欠繳營業稅,且具相當信用證明者。
3、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作為分包廠商者,不得參與投標。
4、屬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環工、土木及水利)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中一種。
5、具下水道接管至公共下水道規劃設計監造相關實績案。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應依其資格檢附相應證明資料,其資料應包含但不限於以下:
(1)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證明文件需為有效期限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執業執照(證明文件需為有效期限內)及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檢附屬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環工、土木及水利)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相關公會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5、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應附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或契約文件等佐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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