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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開標地點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717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2段32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2段32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廠商,登記之營業項目需包含下列之一:
(1)E701010 電信工程業
(2)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3)其他與本採購標的(監視系統、弱電工程、網路佈線、資訊設備安裝)相關之營業項目者。
2、最近1期未欠繳營業稅,且具相當信用證明者。
3、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作為分包廠商者,不得參與投標。
4、廠商具備2名(含)以上技術人員。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檢附2名(含)以上技術人員證明文件:
(1)弱電、電信、電機、資訊其中一種在職證明或工作經歷,其工作經驗應滿 2 年(含)以上。
(2)至少室內配線、電腦軟體應用或通訊技術其中一種證照。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依法無須加入者,得免附具,惟應於投標文件中敘明理由或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開標現場注意事項:
1.請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或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機關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投標廠商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含代理印章),即視同放棄參與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2.投標廠商請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授權委託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機關要求出示之。授權委託書之填寫須明確。
3.投標廠商不得於開標及後續採購作業(評選等)現場錄音錄影。
4.最低標價超過底價,其比減價格之規定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3條及第54條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本工程屬商業大樓監視系統更新作業,施工期間以不影響商業大樓之正常營運為原則。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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