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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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新臺幣300元,每人限購一份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2段32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基本資格:
1、依法設立登記合法之廠商。
2、最近1期未欠繳營業稅,且具相當信用證明者。
3、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不得參加投標。
4、廠商須具有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117010)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其中一項之營業項目代碼。
5、符合消防法第7 條規定,具合格證書之人員1名(含)以上,並投保於投標廠商內。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5、需檢附投標廠商1名(含)以上人員符合消防法第7條規定之合格證書(含有效期限之回訓紀錄)及受雇之勞健保資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工: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二段252號(地下一層防災中心及各樓層)。自驗收完成後保固3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