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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於必要時得於契約價金總額20%範圍內辦理增購或減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廠商購領招標文件應斟酌估算填寫標單及寄送投標文件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收件日造成無效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二)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電子領標工本費新臺幣230元整(除中止招標外,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三)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止,超出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四)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以不具名方式向柳營尖山埤渡假村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件
開標地點
台糖公司柳營尖山埤渡假村會議室(地址:台南市柳營區旭山里6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品質本案仍依往例收取押標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品質本案仍依往例收取屢保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法設立登記合法之廠商。
2、最近1期未欠繳稅證明,且具相當信用證明者。
3、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切結書及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