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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廠商增減購之權利:
1.本採購履約期限1年,契約期滿,經雙方書面同意「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續約1次(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以1年為限。
2.本公司於必要時得於契約價金預估總額30% 範圍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增減購履約項目、數量或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廠商領取招標文件,應斟酌估算、填寫標單與寄送投標文件時間,如逾投標截止收件日造成無效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1)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或親至本公司領取辦理。 (2)文件工本費:新臺幣185元整(網路付費);現場領標新臺幣300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3)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日,逾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者不予受理。 (4)於發售招標文件期間之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品質本案仍依往例收取押標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品質本案仍依往例收取押標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之公司或得提供採購標的之法人,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上者。
2.於截止投標日前,曾完成飯店業或渡假村勞務契約。
3.最近一期未欠繳營業稅,且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者。
4.廠商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日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不得參加投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