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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其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機關於必要時得於本採購之預算金額範圍50%內,通知廠商變更契約(含新增項目)及增購履約項目、數量或金額。增購時,得經雙方書面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之計價方式,辦理增購自動量油器主機&系統作業軟體1套;自動量油器油槽內探棒5支(含信號線);油槽自動量測系統之拆裝、施工費及測試調整費計5座;如增購本契約所無項目時,由雙方另行議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或現場購買皆宜,詳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
押標金額度
A組80,000元,B組20,000元(若投標2組者,則須分別繳交2筆押標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日起60工作天內,安裝測試完畢申報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有案且具履約能力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b.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c.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支票據信用查覆單,須經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使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
d.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行政院環保署核發之「地下儲槽系統汙染監測人員訓練」合格證書之證明,計1名以上。
因規範內交貨期限與契約不一致及資料夾名稱誤植,故更正招標上傳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橫山等4站自動量油器等設備更新(A組)(自動量油器部分)
品項名稱_2
橫山等4站自動量油器等設備更新(A組)(加油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