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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機關於必要時得於本採購之預算金額範圍20%內,通知廠商變更契約(含新增項目)及增購履約項目、數量或金額。增購時,得經雙方書面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之計價方式,辦理增購油面計控制器主機&系統作業軟體1套;不銹鋼雙浮筒式感應棒5支;油槽自動量測系統之拆裝、施工費及線材費計5座;如增購本契約所無項目時,由雙方另行議定,廠商不得拒絕,且不得向機關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招標文件之公告及投標須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有案,有能力履約之廠商。
2.證明文件:(詳招標文件之公告及投標須知等文件載明事項)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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