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51101 已決標公告

連續抽取式盒裝面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竹北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515,202
原始預算
$ 22,335,000
底價金額
$ 21,650,000
決標折數
94.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30.1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塗芠寬
聯絡電話 (06)6328703#673
機關代碼 3.13.30.17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聯絡人 塗芠寬
聯絡電話 (06)6328703#673
傳真號碼 (06)6328352
電子郵件信箱 a63454@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33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機關保留於契約期間內,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機關於需要時得於本採購之預算金額10%範圍內增購,增購時,通知廠商契約變更經雙方書面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之計價方式及契約價金增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8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總價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1月01日~106年12月31日(預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投標廠商須為在我國依法設立登記合格之公司。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①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②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③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2項規定,以原招標文件辦理第2次公告招標。 須符合CNS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取得ISO認證 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面紙合格證書,得標廠商不得將標的 物產品轉包或委他廠生產製造代工,若需轉包或委他廠代為生產製 造代工,得向招標機關申請,且代工廠需符合下列四項標準及驗證 資格。(1)符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2)領有工廠登記證工廠(3)取得經 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面紙(總號4150類號P2054)合格證書廠商 (4)取得使用台灣製造微笑標章。經機關審查符合標準及驗證資格合 格同意後始可轉包或委他廠代工生產。若得標廠商違反規定時,機 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塗芠寬
聯絡電話
(06)6328703#673
機關代碼
3.13.30.17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聯絡人
塗芠寬
聯絡電話
(06)6328703#673
傳真號碼
(06)6328352
電子郵件信箱
a63454@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33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機關保留於契約期間內,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機關於需要時得於本採購之預算金額10%範圍內增購,增購時,通知廠商契約變更經雙方書面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之計價方式及契約價金增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8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總價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1月01日~106年12月31日(預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投標廠商須為在我國依法設立登記合格之公司。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①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②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③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2項規定,以原招標文件辦理第2次公告招標。 須符合CNS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取得ISO認證 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面紙合格證書,得標廠商不得將標的 物產品轉包或委他廠生產製造代工,若需轉包或委他廠代為生產製 造代工,得向招標機關申請,且代工廠需符合下列四項標準及驗證 資格。(1)符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2)領有工廠登記證工廠(3)取得經 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面紙(總號4150類號P2054)合格證書廠商 (4)取得使用台灣製造微笑標章。經機關審查符合標準及驗證資格合 格同意後始可轉包或委他廠代工生產。若得標廠商違反規定時,機 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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