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00115001 已決標公告

台糖公司油品事業部115年員工健康檢查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42,800
原始預算
$ 361,900
底價金額
$ 354,600
決標折數
96.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30.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偉程
聯絡電話 (06)6328703#307
機關代碼 3.13.30.17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聯絡人 謝偉程
聯絡電話 (06)6328703#307
傳真號碼 (06)6357306
電子郵件信箱 a63189@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1,9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契約期滿機關得視業務需要,經雙方書面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1次計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現場付款新台幣300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0:00
開標地點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本契約簽訂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立案之公、私立醫院且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 2.為勞動部或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 3.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具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 (以上各項資格及合格證明之有效期至少應至114年12月31日有效)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偉程
聯絡電話
(06)6328703#307
機關代碼
3.13.30.17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聯絡人
謝偉程
聯絡電話
(06)6328703#307
傳真號碼
(06)6357306
電子郵件信箱
a63189@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1,9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契約期滿機關得視業務需要,經雙方書面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1次計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現場付款新台幣300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0:00
開標地點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本契約簽訂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立案之公、私立醫院且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 2.為勞動部或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 3.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具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 (以上各項資格及合格證明之有效期至少應至114年12月31日有效)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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