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一)招標機關於履約期間得視業務需要於預算金額20%範圍內增購履約項目、數量及金額。(二)本契約期滿前3個月內,招標機關得視業務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1次,但以2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除終止招標外,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或其他能提供本採購勞務之法人。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工作地點:中區各台糖加油站(含總部及未來拓展之營運據點) 。
(二)購領招標文件:
1.發售招標文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收件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2.自購方式:發售招標文件期間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至12時,下午1至5時(例假日除外),以不具名方式向本公司油品事業部人力資源組繳交招標文件工本費後領取招標文件,每人限購1份。
3.郵購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收件日止,將文件工本費以國內郵政匯票(受款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掛號郵寄台糖公司油品事業部人力資源組收(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郵購函正面書明:購買台糖加油站勞務工作採購(中區)招標文件,函內並自備回郵掛號信封一個可容納A3文件);郵寄郵票或現金者,不予受理。
4.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廠商端辦理領標作業,並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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