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 南屯區 黎明路二段501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日期
114/09/2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其他:廠商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中正路四維巷8弄3號2樓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10/01 - 114/10/31 (預估)
其他:品項名稱
花蓮縣馬太鞍溪河段廣播系統緊急財物採購(開口契約)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估算方式
本案為決標時尚無法掌握實際可能之履約數量金額之開口契約,故以議單價分別如下:
1.中心警報主控監控系統設備(式):新台幣:565,000元整(不含稅)。
2.警報站設備(站):新台幣:720,000元整(不含稅)。(預估實際履約4站)
3.土木設施(站):新台幣:410,000元整(不含稅)。(預估實際履約4站)
4.廠商利潤及管理費為第1至3項總和之10%。
5.營業稅為第1至4項總和之5%。
6.合計預估決標金額為587萬3,175元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為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簽准辦理緊急財物採購,已於114年9月27日完成議價決標程序。
2.本次因屬開口契約性質,故以議單價辦理,決標金額如下:
(1)中心警報主控監控系統設備:新台幣:565,000元整(不含稅)。
(2)警報站設備:新台幣:720,000元整(不含稅)。
(3)土木設施:新台幣:410,000元整(不含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