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3 段 41-3 號 9-12樓
電子郵件信箱
taiyiliu@wra.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3 段 41-3 號 11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3 段 41-3 號 11樓第4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3 段 41-3 號 11樓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 年 12 月 15 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型態:學校、團體、研究機構、法人及公司等之一。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廠商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
2.廠商為研究機構、法人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水資源、水利、土木、環境工程等項目之一。
3.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工程技術顧問業、 研究發展服務業等項目之一,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參與本案可能涉及之法律及行政責任切結書。
(四)廠商為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受聘技師參與本案可能涉及之法律及行政責任切結書。
(五)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領書表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向本署臺北辦公區秘書室郵領。
(2)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北辦公區秘書室第二科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三、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009或04-22501479。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通知投標廠商 。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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