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EAWRA1090453 已決標公告

臺中辦公區自強樓3樓南側職務宿舍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經濟部水利署 決標日:109/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楊文慶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1,000
原始預算
$ 520,000
底價金額
$ 501,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曾志偉 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01477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秘書室二科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聯絡人 曾志偉 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01477
傳真號碼 (04)22501629
電子郵件信箱 A150360@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合約期滿1年內保留後續擴充(3樓中側職務宿舍整修工程設計監造)新台幣4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秘書室二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8 10:40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5樓第四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請附影本):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執業執照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請附影本): (1)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4-22501404。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通知投標廠商。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109.12.2第三次公開取得 ◎整修工程預算初估約新台幣480萬元 ◎廠商於決標次日起60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廠商於決標次日起90日內完成室內裝修許可送審。 109.12.21第四次公開取得 ◎增加室內裝修許可等各類簽證審查費用,採購金額增加為92萬元,預算金額為52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聯絡人
曾志偉 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01477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秘書室二科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聯絡人
曾志偉 先生
聯絡電話
(04)22501477
傳真號碼
(04)22501629
電子郵件信箱
A150360@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合約期滿1年內保留後續擴充(3樓中側職務宿舍整修工程設計監造)新台幣4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秘書室二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8 10:40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5樓第四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請附影本):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執業執照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請附影本): (1)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4-22501404。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通知投標廠商。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109.12.2第三次公開取得 ◎整修工程預算初估約新台幣480萬元 ◎廠商於決標次日起60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廠商於決標次日起90日內完成室內裝修許可送審。 109.12.21第四次公開取得 ◎增加室內裝修許可等各類簽證審查費用,採購金額增加為92萬元,預算金額為52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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